新一版《上海市老年人基本公共服务清单》里有8处变化,和爸妈、也和你息息相关。
周大人用简单的话整理了一下,建议存着备用。
1. 困难老人康复辅具社区租赁
轮椅、护理床等辅具的社区租赁政策有了新版本,申请通道更清晰,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以去街道咨询。
2. 居家适老化改造(更名)
“家庭适老化改造”正式更名为”居家环境适老化改造”。补贴方式同步调整:每户按一定比例享受市级补贴,高至 5000 元。家里加扶手、防滑改造、装坐便椅,都用得上。
3. 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
新标准为每人每月 1555 元。社保会自动按新数额发放,不用单独申请。
4. 特困老人供养
日常生活供养金提高至每人每月 2145 元。家里有特困老人的,记得核对一下到账金额。

5. 城乡低保
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 1650 元。同时,原”支出型贫困救助”正式更名为”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救助”,含义不变,表述更准确。
6. 流浪乞讨老人基本生活救助
标准同步对齐为每人每月 1650 元。
7. 残疾老年人两项补贴
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:450 元 / 320 元(按档)
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:350 元 / 180 元(按档)
家里有持证残疾老人的,可以对照一下自己的档级。
8. 监护服务表述统一
“国家公职监护”简化为”公职监护”,含义不变,措辞更规范。
每一条看着不起眼,加在一起,就是爸妈生活的底子。
我们能做的,是把”看不懂的红头文件”,翻译成爸妈听得懂的几句话;把”以为和自己没关系的福利”,提醒到真正用得上的人手里。
体面老去,是政策,也是日常。
——周大人,陪你一起把这些事记在心里。
